《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省级配套文件制定情况

2012-08-06 文章来源:卫生部   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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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级配套文件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25月,重庆、河北等14个省(区、市)已经出台58号文件配套文件;北京、天津等10个省(区、市)配套文件已经拟定完毕,正在报批过程中;上海、黑龙江等6个省(区、市)配套文件正在制定过程中;广东省因在58号文件发布前已经出台相关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的文件,暂未制定新的配套文件。

1:省级配套文件发布情况

已经出台省份

14个)

重庆、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青海

正在报批省份

10个)

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安徽、山东、广西、西藏、新疆

正在制定省份

6个)

上海、黑龙江、江西、陕西、甘肃、宁夏

未制定省份

1个)

广东

 

(二)发文单位情况。

在已经发布配套文件的14个省份中,发文单位有两种形式。一是以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或省卫生厅的名义直接下发;二是以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名义转发。

214个省份配套文件发文单位情况

直接下发

7个)

省人民政府

云南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河南、湖北、海南、青海

省卫生厅

贵州

   

7个)

省人民政府

福建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河北、辽宁、江苏、浙江、湖南、四川

 

(三)发文时间。

14个已发布省级配套文件的省份中,2010年出台文件的有1个省份,2011年出台文件的有12个省份,2012年出台文件的有1个省。其中出台时间最早的是云南省,时间是201012月。

314个省份配套文件发文时间

2010年(1个)

云南

2011年(12个)

重庆、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河南、湖北、海南、四川、贵州、青海

2012年(1个)

湖南

 

二、主要特点

从已出台的14个省级配套文件看,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政策,在体现58号文件精神的同时,也涌现了一些特点和亮点。

(一)明确提出了工作目标。

辽宁省力争2015年社会办医机构数量达到全省总量的45%;重庆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使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机构数和床位数分别占全市总量的40%20%,诊疗人次和入院人次占全市总量的20%左右。

(二)畅通人才流通渠道。

云南省明确支持公立医院在职或者离退休人员到民营医院工作,收入待遇不受影响并不得减少政策规定的离退休经费。同时积极推行医师多点执业,符合有关规定后,医师可以选择在不超过执业范围内的3个地点进行多点执业。

(三)加大税收支持力度。

58号文件要求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税收和价格政策,各地积极响应。河南省进一步加大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在免税期后5年内,将地方留存部分的50%以奖励形式返还。

(四)优化审批程序。

青海省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对符合相关条件和资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在15日内办理相关手续。江苏省非公立医疗机构申报配备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按照规定审批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五)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湖北省将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从外商投资项目允许类调整为鼓励类;云南省每年安排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重点学科建设和规模化发展;浙江省也设立了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专项补助资金。

(六)集中专科优势,举办高水平、大规模医疗机构。

辽宁省提出在城市新区、卫星城、城乡结合部等医疗资源薄弱地区设立老年护理、康复、中医等专科医疗机构;海南省提出了鼓励社会资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提出建设相当数量的心血管病等专科医院,同时还考虑设立一定数量的二、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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