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医院每年约四五起“医闹” 医患暴力频现
2012-05-04 文章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点击量:1567 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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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手治“医闹”引发我省医护人员高度关注,纷纷表示———
“医闹”到了非治不可地步
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在医院烧纸钱、摆灵堂、摆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等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七种行为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两部门联手治“医闹”的通知出台后,我省医疗机构给予了高度关注,并表示“医闹”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现状:
大医院平均每年四五起“医闹”
5月2日,记者从海南省农垦总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妇幼保健院等医院了解到,多年来,医院深受“医闹”之苦。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各大医院每年平均遇到4到5起医闹事件。我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纠纷事件,2007年666起、2008年696起、2009年上半年550起。在2009年上半年发生的550起医疗纠纷中,围攻和打伤医务人员、打砸和围堵医院、停尸闹丧等带有暴力性质的医疗纠纷22起。以海南省某医院为例,该院在2010期间共发生重大医疗纠纷64起,其中抬棺停尸、殴打医护人员、围攻医院5起。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曾对全国270家各级医院进行了专项调查,全国有73.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其家属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59.63%的医院发生过因病人对治疗结果不满意,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61.48%的医院发生过病人去世后,病人家属在院内摆设花圈、烧纸、设置灵堂等。
苦衷:
医护人员被打屡见不鲜
除了医闹,医患暴力冲突事件频频发生,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忧虑。
“护士被打挨骂是常见的事。”采访中,一线门、急诊医护人员表示,医护人员被打的事件每年都时有发生。2011年年初,海口市人民医院急诊科一名急救医生被患者用笔刺破手掌,由于人手紧张,紧急处理后依然带伤上班。2011年年底,海口市人民医院护士小汪被病人家属掐住脖子,险些窒息,一度进行急救,起因是病人嫌其送药慢了。同样是2011年,儋州市中医院一护士被一名有吸毒史的患者持刀捅死。2006年10月,省人民医院护士陈某被一名患者家属殴打,并情急之下拆掉了该院急诊科的招牌。2010年,省人民医院儿科护士梁某因给患儿打针两针未扎中,结果被家属打,多处软组织挫伤。
此外,记者采访了解到,因为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医患关系紧张等原因,一些医护人员选择了退出。“医患关系的紧张,最终受害的是患者。”海南省农垦总医院医务部主任何晶告诉记者,该院一个多月内就有17名医生和护士辞职不干。何晶认为,医患关系紧张和对立,医生看到患者首先想到的是如何防范,把本来应该如何治病颠倒成了如何防范,重病能推就推走,有风险的医疗不作为,有危险的手术不开刀,那么受害者还是患者。
而在海南省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今年过完春节,就有5名护士辞职改行。
声音:
打击“医闹”关键在执行力
“医闹非治不可,我们医院就有盘踞在此的东北‘医闹’,只要看到有人死了就出现搅事。”海南省农垦总医院医务部主任何晶认为,信息灵通的“医闹”们,总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医院发生的事情,以“小闹小得,大闹大得”的心理,在短时间让医疗纠纷迅速升级,打条幅、放鞭炮、烧纸钱,在医院门口设灵堂、堵患者进出通道,不让患者结账,甚至殴打医务人员,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秩序。
何晶表示,他们很高兴两部门联手治“医闹”,但关键是否落实和执行。同时在依靠公安机关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加强医护人员医风医德、服务意识的建设,教育医护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解释和沟通。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院长向伟认为,两部门联手治“医闹”是“迟”来的行动,但要想解决好医闹问题,加快推进医改进展,减轻百姓的看病负担,这个才是医治医闹的快速良方。同时他建议,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双方能冷静对待,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被职业医闹钻了空子。
记者2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省卫生厅正研究和部署两部门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
建议:
第三方调解机构破解医患纠纷
“医调委第三方调处机制建立后,不少医院和患者觉得找到了‘说理’的地方。”采访中,记者从海南省卫生厅了解到,我省建立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省医调委”)发挥了较大的威力。近两年来已成功调解医疗纠纷241例,已成为海南化解医患矛盾的第一主渠道。目前,调解案中患方满意度达95%。
据介绍,海南省医调委于2010年9月由海南省综治办、高院、卫生厅等10个部门推动成立,并组建了一支既懂医又懂法的专业调解员队伍,第一时间赶赴医疗纠纷现场,平息事态、调查取证,引导医患双方进入人民调解程序。它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构,是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